10月29日早上十點左右,兩位二十出頭的小伙子急沖沖地來到了三分辦公室,其中一位滿面愁容的小伙子急促地敘說他們的來意:原來前一天下午五點多(星期日)他乘坐130路到昆山辦事,到新客站下車時手機遺漏車上了,而且他沒記住車號。 當我們拿出手機經(jīng)確認實屬該失主時,他們喜極而泣,馬上要獲知是哪位好心人,可我們也在犯愁,我們并不知道具體是哪位駕乘人員撿到的,因為該駕駛員或乘務(wù)員并沒直接交到辦公室,而是讓其它辦公室的人員轉(zhuǎn)交我們的,只知道是130路的,也沒說車號或姓名。失主得知做好事不留名,高度表揚了他(她)們拾金不昧的精神。 |